上海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关于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859号1203室(变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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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在“公拍网”(***.******.***)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变卖标的: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号****室,建筑面积:***.**平方米;权证号:虹**********;核准日期:****年*月**日;房屋类型:办公楼;房屋结构:钢混;总层数:**;竣工日期:****年;所有权来源:买卖。土地宗地号:虹口区乍浦路街道**街坊*/*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期限:****-*-*至****-*-*止;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综合;宗地(丘)面积:*****.**平方米;四至情况:东临四川北路,南近塘沽路,西近江西北路,北临海宁路。特别提示:该标的物自****年**月至****年*月止共欠缴物业管理费人民币*****.**元,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元/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欠缴电费人民币****元。由于时间延长,欠费时间相应增加,以实际缴纳的欠费为准。评估价:****.**万元变卖价:不低于****.*万元;保证金***万元;增价幅度:*万元及其倍数。二、变卖时间:****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三、竞买人须在变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变卖价款****.*万元,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变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万元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万元将不计息退还。四、变卖流程: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五、变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变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六、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变卖结束前,可向法院委托的辅助机构咨询并预约看样。七、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辅助机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八、变卖成交余款须于变卖成交之日起十天内缴入法院账户。九、司法变卖标的因变卖价款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十、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支付。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十一、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月**日前通过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或有其他事宜,请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咨询。十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变卖信息,现予以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拍卖辅助机构:******(夏女士)咨询电话:***-******** ***********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赤峰路**号*号楼***室举报监督电话:***-********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年**月*日 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号****室暂无修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