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南陵县医院全自动血凝分析仪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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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县医院全自动血凝分析仪采购项目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南陵县医院全自动血凝分析仪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WH**CG****HW****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年**月**日 **时**分**秒 采购日期: ****年**月**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 合肥******;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成交金额: ******.**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全自动血凝分析仪,CS-****,*台,******元/台,供货期:**个日历天 。 评审委员会名单: 侯晞、宣瑞萍、王晨曦 采购人名称:南陵县医院 地址: 惠民南路与***国道交叉口 联系人:徐桂兰 联系方式:***********采购机构名称:******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号***-***房 项目负责人: 江荟洁 联系电话: *********** 收费标准: 按谈判文件要求 收费金额: ****元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不少于*个工作日)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南陵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楼,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南陵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业绩及其他废标情况:安徽******,竞标文件提供采购需求一览表中第一、十四、十五、十七项标“*”参数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依据条款:标有“*”的参数为实质性参数,必须满足,否则,其投标无效。处理意见:废标。 特此公告。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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