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冶市人民法院关于大冶市东岳路办事处大冶大道144号1栋1-2号营业用房(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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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关于申请执行人******大冶支行与被执行人柯赏君、徐寒英、刘伟、柯乔炀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委托有关中介机构对被执行人刘伟、柯乔炀共同共有的位于大冶市东岳路办事处大冶大道***号*栋*-*号营业用房一套进行评估、拍卖。法院已选定拍卖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物:大冶市东岳路办事处大冶大道***号*栋*-*号营业用房一套(建筑面积***.**㎡)。 拍卖标的物的所有权人:刘伟、柯乔炀 拍卖机构名称:淘宝网 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关注淘宝网的拍卖过程;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报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其他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上述拍卖物的拍卖底价、拍卖时间、地点、拍卖公告刊登的报刊以及拍卖过程中拍卖物的降价情况等有关事宜的,请直接与拍卖机构联系。 联系人:朱有宏 联系电话:***********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四日大冶市东岳路办事处大冶大道***号*栋*-*号营业用房暂无修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