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关于桂林市象山区环城南二路111号德天商业广场22栋1-南15号(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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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定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https://***.******.***/****/**?spm=***.******.***.***.eZGYJT,户名: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林伟明所有的桂林市象山区环城南二路***号德天商业广场**栋*-南**号门面【产权证号:********】进行网络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桂林市象山区环城南二路***号德天商业广场**栋*-南**号。标的物详情:房屋用途:商铺;建筑面积:**.**平方米;分摊面积:*.*平方米;土地开发程度:“五通一平”;总层数:*层,所在层数:第*层。二、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本标的物拟进行二次网上拍卖。第二次拍卖竞价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延时的除外);当次拍卖成交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第二次起拍价:**万元,保证金*万元,增价幅度****元;三、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淘宝账户(未有淘宝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拍品展示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的工作日接受咨询,统一看样时间定在****年**月**日**:**-**:**,请提前至少*天联系预约,并于看样当天自行前往。六、拍卖财产已知瑕疵: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七、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桂****执***号,开户银行:广西桂林漓江农村合作银行城东支行,账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九、是否可以适用“拍卖商业贷款”:是。需要使用“拍卖商业贷款”服务的买受人,应在拍卖公告期满前五个工作日内缴纳保证金并取得拍卖号,在竞拍前十个工作日内携带身份证、单位收入证明、银行流水等相关材料,向我院委托的司法辅助机构咨询办理(咨询电话:***********,莫经理),进行贷款资质初步审核,评估贷款额度及首付款额度。十、特别提示:*、拍卖标的物成交后需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由买受人持有关资料自行办理,办理过户登记所需缴纳的全部税、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办理产权过户登记的流程及所需缴纳的税、费请有意竞买人自行到有关产权登记管理部门、税务部门咨询。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的一切费用。*、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欠缴水、电费、物业费等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解决;因拍卖标的物涉及违法违章需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解决。*、拍卖标的物为不动产,对于该不动产所附着的产权人户籍迁入迁出问题,由竞买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负责处理。*、辅助机构不得向意向竞买人收取看房费用或变相收取看房费用。*、本院仅委托辅助机构制作公告、接受咨询、带意向买受人看样。辅助机构提供的融资贷款、过户等业务与本院无关,本院不承担任何责任。*、法院承诺:拍卖成交后,两个月内负责清场交房(不包含有合法租赁合同的)。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咨询电话:***********莫经理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联系地址:桂林市七星区明珠花园**栋本院监督电话:****-******* 杨法官纪检监督电话:****-******* 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 ****年**月*日桂林市象山区环城南二路***号德天商业广场**栋*-南**号暂无修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