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大浪街道市政管理服务中心采购单一的“其他垃圾”收集容器项目答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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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浪街道市政管理服务中心采购单一的“其他垃圾”收集容器项目答疑公告 各供应商:关于大浪街道市政管理服务中心采购单一的“其他垃圾”收集容器项目(项目编号:LHQCG**********)提出的问题现回复如下:问题:评标信息、评分规则*.*,评分规则*.*、*(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生产企业获得地市级或以上政府机构颁发的高新企业证书)。以上这两点,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四章、第三十四条、(一)与项目等级不相适应的资质要求、含有倾向、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供应商。 答复:安全生产和技术创新是国家的一项重要政策,所有项目必须达到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涵盖该项目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全过程。产品从设计、材料、工艺都涉及技术创新运用;该项目属于环境保护类。且上述证书是由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在社会上是普遍使用的,不存在排他性。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本公告与原招标文件矛盾之处,以本公告为准。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深圳市龙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