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邻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邻公自然资规拍告字[2019]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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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邻公自然资规拍告字[****]*-*号) 邻公自然资规拍告字[****]*-*号 ****/**/* 经邻水县人民政府批准,邻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邻土储[****]**号地块 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 宗地坐落: 邻水县两河镇 出让年限: **年 容积率: 小于或等于*.*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 土地用途明细: 其他商服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土地 起始价: ***万元 加价幅度: **万元 备注: 该地块为商服用地(加油加气站),年限**年。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该地块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对联合申请的,申请人须提交由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并须提交包含有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签订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明确联合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的联合竞买(投)协议;对竞******进行开发建设的,申请******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合同签订方式等内容。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邻水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办公室三楼交易受理股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邻水县分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年**月**日**时**分 在 邻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办公室四楼交易大厅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不接受口头、电话、邮寄、传真、网络及电子邮件报名。 (二)本次拍卖的竞买保证金只接受申请人本人以转账方式缴入本公告指定银行账户(须在转账单据备注或用途栏注明邻土储〔****〕**号地块拍卖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未竞得者*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不计利息)。 (三)该地块竞得人必须在《拍卖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受让人逾期不签订《出让合同》的,出让人终止供地,不退还竞买保证金。受让人按期签订《出让合同》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土地出让价款。 *、该地块竞得人必须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土地出让价款只能以竞得人的名义缴入指定账户。 *、该地块自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之日起*个月内交付土地,如涉及违约金的,须按相关规定缴清后,再交付土地。 (四)该地块建设期限最长不超过*年,竞得人在本次拍卖地块建设项目开工、竣工时,必须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申报;在《出让合同》约定期限内未开工、竣工的,土地竞得人须在到期前**日内申报延迟原由。对不执行开工、竣工申报制度的,将向社会公示,一年内不得在我县参加土地购置活动。 (五)该地块设保底价出让,出让保底价于拍卖活动开始前*小时,由邻水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土地估价结果、产业政策和土地市场行情等,集体决策,综合确定,并密封交主持人执行。对保底价确定的过程及结果,纳入集体决策的记录文件,存档备查。 (六)凡在本县竞得土地使用权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单位和个人,拖欠土地出让价款期间不得参与本次拍卖出让活动。 (七)竞买人参加该地块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报名时,需提交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经审查发现证明材料弄虚作假,将取消竞买人竞买资格,不予退还保证金。 (八)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文件“采用招标或者拍卖方式的,取得投标或竞买资格者不得少于*个”之规定,本次拍卖出让活动有效竞买人报名不低于*家方可启动拍卖程序。 (九)对竞得土地后不及时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或《出让合同》,未按《出让合同》约定开竣工、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用途或者开发利用条件建设的,按相关法律法规的约定进行处理,向社会公示,并纳入不诚信档案。 (十)本次拍卖出让活动由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邻水县分中心组织实施,交易服务费按规定收取。 (十一)本次拍卖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若有变更,将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刊登变更公告,请拟申请人自行关注。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邻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邻水县分中心 联 系 人:周老师 舒老师 刘老师 肖老师 联系电话:(****)******* ******* ******* ******* 开户单位:邻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办公室 开户银行:中国******邻水县胜利街支行、******邻水支行、******邻水支行 银行帐号:******************、*******************、******************** 邻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