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丹阳市人民法院关于丹阳市延陵镇松卜村姜塘沿103号即庆丰6队房地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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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 苏 省 丹 阳 市 人 民 法 院拍卖公告 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户名: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 拍卖标的: 丹阳市延陵镇松卜村姜塘沿***号即庆丰*队房地产(*)位置:丹阳市延陵镇松卜村姜塘沿***号即庆丰*队(*)规划用途:住宅(*)产权面积:建筑面积***.**平方米/**.**平方米(*)利用现状:简装、已腾空(*)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加价幅度:****元。二、竞买人条件:本次拍卖的房地产土地系集体土地,因此只有丹阳市延陵镇松卜村庆丰庆西村集体组织成员且没有享受过宅基地的方可参与竞买,具体竞买条件及权证办理情况请竞买人于竞拍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至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将被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开拍日前五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优先购买权人的申报期限:自开拍日前七日,其中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不接受申报,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四、咨询、展示时间:自即日起至开拍前,其中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不接受咨询。展示地点为标的物所在地,如需看样请提前电话预约,咨询电话:****-********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增价拍卖方式,拍卖活动结束前,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成为买受人。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分钟。六、免责声明: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确认,责任自负。是否限购,请竞买人自行咨询当地相关职能部门。七、拍卖过程中的税费负担:因办理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买卖双方依照法律规定各自负担,买受人在办理过户过程中应先行垫付上述应由被执行人负担的税费,凭垫付税费的票据凭证于收到拍卖成交裁定书之日起**日内向法院申请从拍卖款中退还,逾期将不予退还垫付的税费。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八、拍卖信息公示: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信息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九、交付及过户手续的办理: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关于拍品交付,执行法院另行通知。十、保证金及拍卖余款的缴纳:拍卖竞价前司法网拍平台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应在拍卖成交后十五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丹阳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丹阳支行营业部,账号:**** **** **** )。竞拍成功者逾期未缴纳拍卖余款的,视为悔拍,所缴纳的保证金依法不予退还。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如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咨询电话:****-********监督电话:****-********联系地址:江苏省丹阳市南环路**号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五日 丹阳市延陵镇松卜村姜塘沿***号即庆丰*队房地产暂无修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