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兴平推进干部人事档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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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兴平市充分发挥干部人事档案重要作用,大力推动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为靠实管理责任,兴平修订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完善分级负责、集中管理体制。将档案管理部门精简整合为由组织、人社两个部门集中管理。由市委组织部负责科级以上干部及市直机关党群口科级以下干部档案,而市人社局负责政府系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档案。兴平还不断完善干部档案管理、材料收集、鉴别归档等十余项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建立干部档案材料移交、查(借)阅等各项登记台账,使日常管理全程留痕、有据可查。制定档案转递操作流程,稳妥推进机构改革期间干部人事档案移交接收工作。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学历学位管理的通知》,加强干部在职学历、学位的认证管理。在干部档案审核过程中,兴平坚持做到“凡疑必查”、“凡查必究”。在认定环节中,坚持做到集体研究、综合研判、得出结论、归入档案。在干部任前审核时,规范档案“建、管、用”,维护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公信力。责任编辑:彭静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