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河南省南太行地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白坡-汉高城-大底村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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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文档
******受博爱县自然资源局的委托,就河南省南太行地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白坡-汉高城-大底村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河南省南太行地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白坡-汉高城-大底村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焦公管办土地[****]-***号 采购编号:博政采购(****)***号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年**月**日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建设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年**月*日
*、评标地点:焦作市人民路***号阳光大厦B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一室
五、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
得分:**分 投标报价:*******.**元
项目经理:张辉 证书编号:B***********
第二中标候选人:江西核工业工程地质勘察院
得分:**.**分 投标报价:*******.**元
项目经理:周庆武 证书编号:*************
第三中标候选人:******
得分:**.**分 投标报价:*******.**元
项目经理:焦星东 证书编号:B***********
废标原因:无
七、评标结果公示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
八、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对以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须有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再受理,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办理该项事宜的,须提供被授权人委托书及本人的社保证明。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请在公示之日起**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号令)规定向监督部门提出。
九、联系人信息
招 标 人:博爱县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
地 址:博爱县团结路
代理机构:郑州******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
联系地址:焦作市山阳区人民路与焦东路交叉口林源大厦
十、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博爱县自然资源局监察室 ****-*******
博爱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博爱县自然资源局
郑州******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