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友好街55号改造项目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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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好街**号改造项目施工的采购公告 ******受辽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委托,对友好街**号改造项目施工项目(项目编号:LNZC***********)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包号包组名称主要技术要求*友好街**号改造项目施工 查看友好街**号改造项目施工,主要内容包含拆除工程、大白、乳胶漆工程、天棚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元。最高限价金额: *******.**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与竞争性谈判;*、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文件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cr/list )无不良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本次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辽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五、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年** 月*日*:**时起至****年**月 *日**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号***房间)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元/本 ,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竞争性谈判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争性谈判会议时间:****年** 月 **日北京时间**时 递交响应文件及竞争性谈判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五楼第三开标厅(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号)。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年** 月*日至****年**月 *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人:辽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号项目联系人:范冰心 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和平区南九马路**号项目联系人:刘庆芳联系电话:***-********传真:***-********邮箱地址:lngczbgs***@***.com开户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账户名称:******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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