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召县白河、黄鸭河及三小河水系连通工程项目(二次)评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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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召县白河、黄鸭河及三小河水系连通工程项目(二次)开标会议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在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准时召开。按规定程序进行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南召县白河、黄鸭河及三小河水系连通工程项目(二次)项目编号:N****************二、评审结果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总报价:*******.**元投标质量:合格供货期:**日历天第二中标候选人:******投标总报价:*******.**元投标质量:合格供货期:**日历天第三中标候选人:******投标总报价:*******.**元投标质量:合格供货期:**日历天三、评标结果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不少于*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四、异议和投诉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在法定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文件中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质疑函(邮寄、传真不予受理且授权代表需提交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可查询社会保险证明,提供查询方式及网页截图,书面质疑文件应该有质疑内容、法律法规依据及必须附有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确切来源依据、单位名称、公章、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无效质疑。),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号令:****年*月施行,九部委**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五、发布公示的媒介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建设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省水利网》和《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六、联系方式招标人:南召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联系人:陈先生电话:***********地址:南召县中华路***号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郑州市高新区电厂路与曙光路大学科技园东区**F联系人:封先生联系电话:****-********水行政监督部门:南召县水利局联系人:马先生电话:***********地址:南召县中华路***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