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土地征收预通告(林口县2019年度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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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口县****年度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已列为我县城市发展规划,该批次用地近期将实施土地征收工作,根据《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及《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的通知》(黑国土资规〔****〕*号)等相关规定,现就该批次用地土地征收的有关事宜预通告如下:? 一、征(占)地单位为林口县人民政府,拟开发一个区块,位于建堂镇小盘道村,LK-**区片内,拟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具体位置为建堂镇小盘道村西***米。土地征收时间从****年**月 *日开始,具体征地范围为现已钉立的征地边桩以内的土地。? 二、补偿和安置依据: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办法的通知》(黑政发〔****〕**号)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牡丹江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告》、《黑龙江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黑劳社发〔****〕**号)及人社部门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位于上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及他项权利人,须立即停止一切抢种、抢栽、抢建等生产和建设活动,不得擅自改变地类、地貌,如违反上述规定,其行为无效,并按相关规定查处。? 四、本通告发布后,土地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他项权利人及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应配合县土地转征前期调查工作人员进行青苗、地上附着物及建(构)筑物的清点工作,拟订土地转征拆迁协议书,并依法履行拆迁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无故阻碍土地转征工作。?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联系人:代云端? 联系电话: *******? 特此通告。
林口县人民政府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