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恩施职院视频监控设备需求公示及征集供应商名单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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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政府采购中心受恩施职院委托,就恩施职院视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对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并接受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报名。一、项目编号:ESZFCG****(J)—H***二、项目名称:恩施职院视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三、采购内容:恩施职院视频监控设备四、采购预算:**.**万元五、供应商资格条件(一)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六、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七、需求公示(一)公示期: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时止。(二)意见反馈方式:对采购需求提出相关意见(应说明理由)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供应商可以在公示期内向恩施州政府采购中心提交相关意见。(三)采购需求获取方式: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cn/,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cn/。(四)需求公示的目的:就采购需求的公正性与专业性征询各潜在供应商的意见,无论是否反馈意见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征集供应商名单。八、征集供应商名单(一)征集的供应商为本项目备选供应商,最终由谈判小组确定不少于三家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如供应商受邀请后无故不参加竞争性谈判,将被列入恩施州政府采购中心不诚信供应商名单。(二)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公示期内到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室报名。(三)报名资料至少应当包含以下内容:*.供应商报名表(格式见附件)。*.《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九、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恩施州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何紫东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eszfcg@sina.com联系地址:湖北省恩施市金龙大道中段建设服务中心 采购人:恩施职院 联系人:冉毅 联系电话:***********地址:恩施职院 附件*:恩施职院视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需求附件*:政府采购报名登记表(在下载专区自行下载) 恩施州政府采购中心****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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