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夏邑县城区限高装置处安装电子抓拍监控系统工程竞争性谈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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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文档
夏邑县城区限高装置处安装电子抓拍监控系统工程
竞争性谈判结果公告
******受河南省夏邑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委托,拟对夏邑县城区限高装置处安装电子抓拍监控系统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等工作,现就本次招标的谈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夏邑县城区限高装置处安装电子抓拍监控系统工程
二、采购编号:夏财采购【****】***号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具体参数及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等相关标准。
五、质 保 期:*年。
六、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日历天
七、预算控制价:******.**元
八、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发布媒体:《商丘市政府采购网》
发布日期::****年**月**日—****年**月*日(每天上午*:**到**:**,下午**:**到**:**节假日除外)
九、竞争性谈判信息:
竞争性谈判时间:****年**月*日
竞争性谈判地点:商丘市淮河路与帝和路交叉口新城国际**号楼****室(******商丘分公司)
谈判成员:李雪鹏、金玉奇 、王桂书
十、竞争性谈判结果:
成 交 人: ******
投标报价:******.**元 大写:肆拾柒万玖仟元整
十一、本次采购联系事宜:
采 购 人:河南省夏邑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商丘市淮河路与帝和路交叉口新城国际**号楼****室(******商丘分公司)
联 系 人:屠经理
联系电话:***********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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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