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黑龙江省公安厅_反恐怖主义法周年普法宣传外包服务[反恐怖总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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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公安厅_反恐怖主义法周年普法宣传外包服务[反恐怖总队]项目竞争性******受黑龙江省公安厅的委托,对黑龙江省公安厅_反恐怖主义法周年普法宣传外包服务[反恐怖总队]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一、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公安厅_反恐怖主义法周年普法宣传外包服务[反恐怖总队]二、项目编号: SC[****]****;计划编号:[****]****、[****]****三、资金来源及付款方式:*、本项目为预算内资金:***,***元;预算外资金:*元;自筹资金:*元*、付款方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四、磋商内容:序号项目名称数量采购预算(元)*反恐怖主义法周年普法宣传外包服务*项***,***五、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六、交付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交付服务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号。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审核合格;*.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本项目服务内容; *.拟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须无不良信用记录证明:供应商应自行提供其在“信用中国”(http://***.******.***.cn)所查询的本单位“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cr/list)查询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界面截图,列入以上名单的供应商报价无效;*、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一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本项目不分包、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八、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本公告期限(获取文件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时-**时,下,**时-**时(北京时间)。*、磋商文件获取及报名方式:凡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文件,并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有效期内到采购代理机构领购并换取票据。九、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年**月**日*时**分,所有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应在密封后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递交地点,磋商代表须手持有效授权书、身份证原件递交响应文件,逾期或未按要求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拒收。十、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地点:******开标大厅(哈尔滨市道外区东直路***号*楼)。十一、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及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十二、联系方式采购单位:黑龙江省公安厅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号负责人:李书源电话:****-********户名:黑龙江省公安厅 开 户 银 行:工行哈尔滨市中央大街支行 账号:*******************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东直路***号 联系人:谷女士 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