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石林彝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关于闲置铺面公开出租的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石林彝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关于闲置铺面公开出租的公告 经县人民政府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石林彝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委托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于****年**月**日(星期一)对闲置铺面进行公开出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标的情况标的*:阿诗玛东路**号、**号,共*间,面积为**.**平方米。水电齐全、单独计量。房屋整体出租,标的起价为*.*万元/年。标的*:双龙公园前大门入口右边第一间,面积为**平方米,水电齐全、单独计量。房屋整体出租,标的起价为*万元/年。标的*:双龙公园前大门入口左边第一间,面积为**.*平方米,水电齐全、单独计量。房屋整体出租,标的起价为*.*万元/年。标的*:双龙公园前大门入口左边第二间(阿诗玛东路**号),面积为**.**平方米,水电齐全、单独计量。房屋整体出租,标的起价为*.*万元/年。标的*:莲花池广场茶室,面积为**.*平方米,水电齐全、单独计量。房屋整体出租,标的起价为*万元/年。以上*个标的最终成交价为交易当天现场竞价的最高报价。二、竞标时间:****年**月**日上午**:**时; 三、竞标地点:石林彝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号开标厅(联系电话:****-********)。四、标的物所在地:石林县阿诗玛东路、双龙公园前门及后门。五、标的物展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时止。 六、对竞标人的要求:*.承担办理经营活动所需的各种证照,并承担年检费用,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承担商铺的装修、改造一切所需费用;*.承担商铺耗用的水电费及经营所涉及到的各种税费。水电费凭水电计量表及出租方提供的单据,当月结清,否则停供水电;*.若竞标人违反工商、卫生、消防等国家职能部门规定要求,因此受到相关部门处罚,竞标人自行承担后果,出租方不负任何责任;*.遵守城市相关管理制度,服从出租方及相关部门的管理;*.商品明码标价,必须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准确、字迹清晰,一货一价,摆放醒目、美观、简便易行;*.确保经营区域范围的环境卫生整洁;*.不得进行违法经营活动;*.店内经营,不得超出承租面积;**.若出现投诉,所有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按相关规定缴纳物管费及垃圾处置清运费;**.进入公共交易平台发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若违反以上要求,出租方可无条件收回商铺,租金不予退还。七、出租年限及方式:租期为三年,期满重新组织招租,重新招租时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房屋一律不得转租,若有转租的按违约处理。八、租金支付方式:投标结束*日内,由竞标人到县城市管理局财务科办理交款手续,租金一年一付。九、报名方式:法人凭营业执照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自然人凭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报名;本次出租的标的共计*个,每个标的须缴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元。十、报名地点:石林彝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联系电话:****-********)。十一、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年**月**日下午**:**时后不再受理报名和保证金缴纳业务,此时间之后缴纳到账的竞买保证金视为无效保证金。十二、竞买保证金:开户名称: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开户银行:******昆明石林支行账 号:******************缴纳方式:网银、电汇等。招标人最迟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竞标人全额退还竞买保证金。十三、联系方式:石林县城市管理局联系电话及联系人:黄琼仙***********、杨惠仙***********,办公室****-********。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联系电话:****-********。 石林彝族自治城市管理局 ****年**月*日EndFrag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