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让胡路区人民检察院民事卷宗调阅系统研发 拟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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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胡路区人民检察院民事卷宗调阅系统研发拟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一、采购单位:让胡路区人民检察院二、项目名称:民事卷宗调阅系统研发三、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四、 采购预算: ******.**元五、拟单一来源供应商:哈******六、 采购内容:我院现有“公检法一体化网上办案平台”由哈******承建。在现有软件的基础上,需要增加民事卷宗调阅功能,以完善本系统的功能。为保证新系统对已有系统中历史数据的调用的兼容性,保证进行民事卷宗的上传、调阅、管理时,系统的高效性、稳定性、完整性及安全性,哈******需继续为我院提供民事卷宗调阅系统的设计、开发、维护等技术服务工作。采购清单序号产品名称参数数量单位单价总价备注*法院卷宗上传*.系统授权登录*.法院民事案件卷宗上传*.法院刑事案件卷宗上传套****,***.*****,***.***检察院卷宗调阅*.系统授权登录*.检察院民事案件卷宗下载*.检察院在线阅卷*.检察院刑事案件卷宗下载套****,***.*****,***.***系统操作管理*.系统操作记录留痕可追查*.系统操作记录需授权进行查询套***,***.****,***.***调卷函分类管理*.检察院调卷申请*.法院调卷函查阅*.调卷函入库管理套***,***.****,***.***统计分析*.根据不同筛选项对其进行操作记录的查询统计分析操作 套***,***.****,***.*****,***.** 七、单一来源申请理由:随着社会的变革和发展,信息技术对当今社会产生了广泛深刻的影响,改变传统提审模式,实现公正与效率已经成为国内各级检察机关的工作主题,更是时代发展和进步的必然趋势。我院自****年远程提、庭审投入使用至今,运行稳定,既解决了办案效率低下,又解决了司法成本过高的弊病,真正实现了向科技要效率;实现了案件审理“足不出户”,节约了时间,提高了效率,节省成本。考虑到本次升级必须保证系统的稳定性、安全性和后期使用数据的连续性、完整性,同时系统原有功能必须继续沿用,并与新增功能兼容统一,哈******做为我院“公检法网上一体化办案平台”的承建方,为我院提供所有系统设计、开发、维护等技术服务工作,该公司拥有所有系统的源代码程序,并熟悉检察院办公、办案流程、数据库结构及各系统开发环境等信息,同时也减少了因其他单位开发而产生的系统二次开发、端口协议二次统一的费用和时间,为了保障此次升级顺利完成,特申请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八、专家论证意见:论证小组听取了项目相关人员对项目的介绍,提出相关问题,详细了解了项目相关情况,最后经过讨论得出以下结论:让胡路区人民检察院所要采购的民事卷宗调卷系统,需要基于原有系统平台进行部署,而原有公司的系统平台已经变成基于软硬件一体化平台架构,另外让胡路区检察院原系统已经使用多年,大庆市检察院的相关系统与让区检******,使用效果都满足双方用户需求,且效果很好。此次采购商品只能来自原系统厂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单一来源采购规定。九、论证专家:序 号姓 名单 位职 称*熊 刚大庆油田信息中心高级工程师*李龙东北石油大学教授*王兴辉大庆油田总医院计算机管理科高级工程师……… 十、公示期限:****年**月 *日至****年**月 ** 日十一、采购单位: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检察院联系人:郝丽楠 电 话:*******地 址:十二、异议受理:如有其它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有异议,请在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异议书原件送达采购单位及采购办,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异议视为无效异议。异议受理:采购单位:让胡路区人民检察院联系人:郝丽楠 联系电话:*******大庆市让胡路区政府财政局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吴磊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