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国土储告字[2018]04号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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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ointContent公告更正
我中心于****年*月**日在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呼和浩特市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呼国土储告字[****]**号)附件《呼和浩特市土地出让宗地简介》中,编号为*******号宗地的土地用途(用地性质)由“科研用地”更正为“科教用地(科研用地)”;编号为*******号宗地的土地用途(用地性质)由“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设施用地,兼容比例小于**%)”更正为“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设施用地,兼容比例小于**%)”;编号为*******号宗地的土地用途(用地性质)由“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设施用地,兼容比例小于**%)”更正为“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设施用地,兼容比例小于**%)”。
特此更正。
呼和浩特市土地收购储备拍卖中心
****年*月**日EpointCont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