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帝豪花岗岩采石厂采矿权评估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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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武******。 评估委托人:池州市国土资源局。 评估对象: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帝豪花岗岩采石厂采矿权。 评估目的:采矿权出让。 评估基准日:****年*月**日。 评估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评估方法:折现现金流量法。 主要评估参数:截至****年*月**日,矿区范围内保有资源储量(***b+***)***.**万m*,其中(***b)***.*万m*,(***)**.**万m*;截止****年*月**日累计消耗资源储量**.**万m*(包括整合范围内和整合范围外);原狮形山已处置资源量**.**万m*;原晓山胡花岗岩矿已处置资源量**万m*;参与评估的资源储量为(***b+***)***.**万m*;(***)可信度系数为*.*;评估利用的可采储量为***.**万m*;开采回采率为**%;生产规模为**.**万m*/年;矿山服务年限为**.**年;基建期*个月;产品方案为建筑石料用花岗岩矿石子;不含税销售价格为**.**元/m*;折现率*%。 评估结果:经评估人员现场查勘和当地市场分析,按照采矿权评估的原则和程序,选取适当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认真估算,确定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帝豪花岗岩采石厂采矿权评估价值为***.**万元,大写:人民币肆佰捌拾贰万贰仟贰佰元整。 评估有关事项声明: 评估结果的有效期为一年,即从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有效。超过一年,需重新评估。 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方为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而作。评估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或公开。除依据法律须公开的情形外,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的媒体上。 重要提示: 以上摘要取自《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帝豪花岗岩采石厂采矿权评估报告》,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请详细阅读该采矿权评估报告全文。 法定代表人(签名): 项目负责人(签名): 注册矿业权评估师(签名):武******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帝豪花岗岩采石厂采矿权评估报告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