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合并换发安徽华铂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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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信息分类: ******/** 内容分类: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发文日期: ****-**-** 发布机构: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生成日期: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名 称: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合并换发安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函 文 号: 皖环函[****]***号 关 键 词: 安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七条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阜阳市生态环境局意见和固体废物管理中心现场核查意见,******申请换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事项进行了审查,现函复如下: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和利用;经营废物类别为铅蓄电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和废水处理污泥(HW**类的***-***-**),废铅蓄电池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铅板、废铅膏和酸液(HW**类的***-***-**),废弃的铅蓄电池(HW**类的***-***-**),含铅废弃包装物、劳保用品(HW**类的***-***-**);经营规模为**万吨/年(其中***-***-**类**万吨/年,***-***-**、***-***-**、***-***-**类合计**万吨/年);经营设施地址为安徽界首高新区田营产业园;有效期限三年。 二、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你公司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做好危险废物经营台账记录;加强对危险废物的入场特性分析,确保危险废物的规范利用,妥善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应急预案制度、日常环境监测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阜阳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该企业日常环境监督管理,确保实现危险废物的利用处置环境安全。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