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关于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批复决定的公告2019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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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一、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批复名称审批文号审批时间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樊页平*预探井项目 高环审【****】**号 ***.******.***樊页平*预探井项目************油气勘探管理中心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常家镇包福李村西北***m*金斜***评价井 高环审【****】**号 ***.******.***金斜***评价井************油气勘探管理中心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城镇保证村东南*.*km*******年产***吨医药中间体、液晶中间体仓库改建项目高环审【****】**号***.******.*********年产***吨医药中间体、液晶中间体仓库改建项目******高青县台湾工业园(东经***.***°、北纬**.***°)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三、联系方式电话:****-*******联系人: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行政许可科 **.樊页平*预探井.doc**.金斜***评价井.doc**.齐风川润危化品仓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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