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城市管理局餐饮油烟便携式污染物检测设备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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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就餐饮油烟便携式污染物检测设备项目于****年**月**上午**:**时整(北京时间)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一、采购项目名称:餐饮油烟便携式污染物检测设备项目二、采购项目编号:高新公开招标采购【****】**号三、招标范围:餐饮油烟便携式污染物检测设备(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清单及采购文件内全部内容)四、评标日期: **** 年 ** 月 ** 日评标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市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五、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 年**月** 日分别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七、中标情况: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址中标金额工期质量要求*餐饮油烟便携式污染物检测设备(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清单及采购文件内全部内容)******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明理路交叉口河南司法警官职业技术学院培训楼D楼三层******.**合同签订后**日历日内供货安装完毕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符合合格标准八、评标委员会名单:王佳、李丽、梁雯虹、郝和平、王月莹(业主评委)九、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号)文件的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为****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十、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本中标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城市管理局地址: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枫林路交叉口金玺总部港*号楼***-*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 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号*幢*层A***联系人:陆先生、沈女士 联系方式:****-******** 结果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各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人签字)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发布人:****** 发布时间: ****年**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