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乐县交通运输局非现场执法设备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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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名称:南乐县交通运输局非现场执法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LXC[****]ZTGK第***号。 三、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采购内容:非现场执法设备(详见招标文件)。 *.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包。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现行行业标准与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 注:本项目国内有相关标准的执行国内相关标准。若国内无相关标准的,须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达到采购人项目需求的要求。 *.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供货及安装完毕。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保期:一年。 四、评标日期:****年**月**日。 五、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中标情况: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成交金额 * 非现场执法设备(详见招标文件) ****** 郑州市高新区电子电器产业园龙鼎企业中心二期红楠路*号 ******* 元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孙晓光(组长)、张洁、吴凤伟、董卫星、宋胜涛(业主代表)。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及收费金额 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元 。 十、中标公示发布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中标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年**月**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乐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南乐县光明路**号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濮阳市濮上路北段***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 发 布 人:****** 发布时间:****年**月**日 附件信息:交通局中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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