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寻乌县人民法院关于水榭花都房屋(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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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 西 省 寻 乌 县 人 民 法 院 拍 卖 公 告 江西省寻乌县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寻乌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户名:寻乌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位于寻乌县长宁镇滨江大道水榭花都**幢*单元***室的房屋一套(所有权证号:长宁字第*********号,建筑面积为***.**㎡)。拍卖标的基本情况:*、起拍价:人民币******元,保证金:人民币******元,增价幅度:人民币****元/次。*、位置与环境:该房产位于长宁镇滨江大道水榭花都,紧邻交通管理大队指挥中心、石圳幼儿园、寻乌县第三中学等、整体外观状况保养较好,外墙贴瓷砖,上下方式为楼梯,内墙粉刷石灰,客厅地面铺瓷砖,铝合金窗,内墙粉刷石灰,天花板为夹板造型吊顶,有电视背景墙,阳台为半封闭式。*、物业现状:钢混结构,卧室安装实木门,安装铝合金窗,卫生间设施齐全,地面贴瓷砖,房间地面贴瓷砖,整体通风采光效果一般(实际情况以看样为准)。*、房屋权属状况:该房屋的登记产权人为曾为坚和邝桃凤,该房屋无租赁。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寻乌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寻乌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年**月**日统一安排看样,有意者请提前与法院联系。联系电话:***********(节假日及其他非上班时间休息)。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分钟。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联系本院工作人员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在竞价程序开始前与本院联系。七、标的物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竞得者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日内将拍卖成交尾款(拍卖成交价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汇入本院账户(收款单位名称:寻乌县人民法院,开户行:江西寻乌******新区支行,账号:********************** ,填写缴款单时请备注栏注明:(****)赣****执***号拍卖款),并持汇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江西省寻乌县人民法院(地址:江西省寻乌县长宁镇城北二路**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署确认书后**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及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十、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联系地址:江西省寻乌县长宁镇城北二路**号。 江西省寻乌县人民法院 ****年**月**日 水榭花都房屋暂无修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