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生态环境部“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保专项行动”荆门督查问题整治情况的公示(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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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态环境部《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通知要求,生态环境部专项行动督查组第**组于****年*月**日进驻荆门市并开展现场督查工作,现将督查组交办荆门的问题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公示如下:生态环境部第**督查组督查问题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序号地市县区乡镇地址经度纬度整治措施整治时限整治进度责任单位责任人备注*荆门市京山县新市镇惠亭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陆域***.******.***、县工商局、县食药监局吊销相关执照;*、相关部门予以关闭取缔餐饮经营行为。 ****年*月底经查实际为*家。目前,*家农家乐已全部关停取缔,食品经营许可证已全部注销,灯箱广告牌已经全部撤除。对进出农家乐的*出通道进行封闭式管理,除当地住户外,严禁游客进入。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对其合理诉求逐一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责任人、工作要求及工作时限。经协商,已沟通*家农家乐业主择址经营,正在惠亭水库风情街装修。京山县人民政府郭志祥*荆门市京山县新市镇惠亭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陆域***.******.***对湖北大中骨病医院制剂室和******依法于****年年底前实施关闭。****年年底已进行了现场查封,实施了两断措施(实施了断电措施,企业无生产用水)。目前,企业正在清理相关原材料,*月底前将拆除设备,实现彻底关闭。京山县人民政府郭志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