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生态环境部“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保专项行动”荆门督查问题整治情况的公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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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态环境部《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通知要求,生态环境部专项行动督查组第**组于****年*月**日进驻荆门市并开展现场督查工作,现将督查组交办荆门的问题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公示如下:生态环境部第**督查组督查问题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序号地市县区乡镇地址经度纬度整治措施整治时限整治进度责任单位责任人联系电话备注*荆门市京山县新市镇惠亭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陆域***.******.***、县工商局、县食药监局吊销相关执照;*、相关部门予以关闭取缔餐饮经营行为。 ****年*月底经查,实际为*家。召开了专题部署工作会议,制定工作方案;下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对*家农家乐进行了走访劝导,对进出农家乐餐馆的*处大门进行封闭管理,除当地住户外,严禁游客、食客乘车进入,防止死灰复燃;对*家农家乐店招牌及户外广告进行了强制拆除,启动了经营许可吊销、注销、撤销程序。目前,已注销*家工商营业执照、*家食品经营许可。同时,积极引导经营业主转移就业工作,一方面引导有经营意向的经营业主合伙成立餐饮合作社,就近在惠亭水库风情街营业;一方面引导对接园区企业就业。京山县人民政府郭志祥************荆门市京山县新市镇惠亭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陆域***.******.***对湖北大中骨病医院制剂室和******依法于****年年底前实施关闭。****年年底已完成现场调查取证,政府已作出关闭决定,并由县环保局进行了现场查封,实施了两断措施。目前,已实施了断电措施,企业无生产用水。企业正在清理相关原材料。*月底前将彻底关闭拆除。京山县人民政府郭志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