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升金湖水质监测项目CZB42019097-A1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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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ort一、项目相关情况项目名称:升金湖水质监测项目项目编号:CZB********-A*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采购日期:****年**月**日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成交金额:******.**元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升金湖水质监测服务评审委员会名单:宋昀微周晓玲方宝萍采购人名称: 安徽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地址:池州市联系人:宋昀微联系方式:***********采购机构名称:安徽安天******地址:合肥市祁门路****号项目负责人:任俊亮联系电话:***********收费标准: 代理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和皖价服(****)**号文规定的标准的***%向中标人收取,不足****按****收取。 收费金额:*.**万元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安天******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祁门路****号安徽国贸大厦***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同级财政部门采购处提出投诉。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第二名:******,第三名:安徽省******。特此公告。安徽安天**********年**月**日附件:竞争性磋商服务(水质监测).pdf业绩.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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