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辉县市人民法院关于辉县市东方星园小区15号楼3单元5楼西户(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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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河南省新乡市辉县市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辉县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户名:辉县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拍卖标的:辉县市东方星园小区**号楼*单元*楼西户。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时止(工作日)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辉县市人民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十、 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年**月**日**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辉县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河南辉县农村商业银行,账 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咨询电话:****-*******,监督电话****-*******淘宝技术咨询:***-***-**** 辉县市人民法院二○一九年十一月十五日 辉县市东方星园小区**号楼*单元*楼西户暂无修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