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清流县人民法院关于清流县碧林北路558号4幢321号商业房地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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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人民法院关于清流县碧林北路***号*幢***号商业房地产的拍卖公告(第一次拍卖)清流县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在清流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户名:清流县人民法院,网址:https://***.******.***/****/**?spm=***.******.***.***.eu*gJh),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三******所有的坐落于清流县碧林北路房屋***号*幢***号商业房地产,建筑面积:***.**平方米,所在层次-*、-*层。 起拍价: *******元 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 与方式:本院已委托信诚法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信诚法拍统一安排),联系电话:***-*******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该房产暂未办理房屋产权证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七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清流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清流支行,账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咨询、看样电话:***-******* ***********(信诚法拍)监督电话****-*******联系地址:三明市清流县人民法院 福建省清流县人民法院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五日 清流县碧林北路***号*幢***号商业房地产暂无修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