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长江大学南扩项目立项和可研报告编制服务(第一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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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湖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鄂采计[****]-*****号)执行计划的要求,长江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处拟对“长江大学南扩项目立项和可研报告编制服务(第一期)”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满足资格要求的相关单位前来参加,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CDZB****-*** 二、采购项目名称:长江大学南扩项目立项和可研报告编制服务(第一期)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内容: 工作内容:根据学校总体规划、初步设计,对具体南扩建设项目(第一期)进行前期策划与谋划,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协助学校完成上级主管部门项目立项及项目申报等各项前期工作。 预算金额:**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本公告发布前*个月年至少*个月的相关凭证);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且不少于建筑、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四)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六)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七)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六、磋商文件的领取:(每份***元,售后不退) 供应商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非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工程咨询单位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且不退) 报名时间:****年**月**日——**月**日上午*:**-**:**,下午**:**-**:**(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江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处(长江大学东校区行政楼***室) 联系人:苏老师 联系电话:****-*******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年**月*日下午**:**至**:**分,逾期不予受理(响应文件必须胶装、不留活页,密封投递)。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长江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处(长江大学东校区行政楼***室) 八、本项目已进入采购程序,如对磋商公告及文件有异议,请向长江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处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长江大学纪委办公室提起投诉。 九、联系方式: 长江大学基本建设处(东校区后勤楼***室) 联系人:王操 联系电话:****-******* 长江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处(长江大学东校区行政楼***室) 联系人:饶老师 电话:****-*******长江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处****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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