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市远安县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实施项目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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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远安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采购项目名称宜昌市远安县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实施项目预算价**.*万元联系人金华君联系方式***********采购人地址宜昌市远安县鸣凤镇解放路**号拟选择单一来源采购商名称北京中科******采购项目具体内容建设远安县人大预算联网监督软件系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满足需求说明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的通知》(鄂常办文【****】**号)文件要求,明确全省人大系统软件要在“统一编码体系、统一数据标准规范、统一联网方式、统一信息安全体系、统一培训指导、统一部署规划”的基础上建设“宜昌市远安县人大预算联网监督软件系统”。省市人大常委会采用的是北京中科******提供的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宜昌市远安县人大常委会必须采用相同软件。北京中科******为“湖北省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和宜昌市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的中标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因此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等说明签订《宜昌市远安县人大预算联网监督软件系统政府服务协议》后,承接主体应按合同履行提供服务,认真组织实施服务项目,按时完成服务项目任务,保证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主动接受有关部门、服务对象及社会的监督。论证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论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湖******系统,便于信息无缝对接。*、该软件满足政府采购全省人大系统软件要在“统一编码体系、统一数据标准规范、统一联网方式、统一信息安全体系、统一培训指导、统一部署规划”的基础建设。*、经采购单位考察,湖北省及周边市、县都采用该软件,软件运行稳定,后期维护成本低,满足采购人需求。综上所述,建议采购北京中科******开发的人大预算联网监督软件系统。本项目不具备竞争性,拟承接主体具有项目实施的唯一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本项目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其他公司很难满足项目各项需求。现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拟确定北京中科******为本项目的承接主体。专家名单:姓名工作单位专业职称或职务王文慧远安县第一高级中学//王红远安县中医医院//陈家金远安县电教仪器设备站//采购代理机构湖北******联系地址:宜昌市开发区发展大道**号金德瑞国际酒店**楼联系人朱盛林联系方式:***********财政部门宜昌市远安县财政局联系地址:宜昌市远安县鸣凤大道**号联系人龚万宏联系方式:***********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公示媒介: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其他公告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