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关于做好2018年度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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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电 发往 见报头 签发: 黄孟恒苍政办发明电〔****〕***号等级 苍机发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年度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报的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属有关各单位:为解决我县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已在城镇落户农业转移人口家庭及新居民的住房困难问题,根据《苍南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苍政办〔****〕**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际,现将****年度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保障方式 苍南县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已在城镇落户农业转移人口家庭可申请实物配租或租赁补贴。实物配租优先保障房源所在地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低保、低保边缘、残疾人、孤寡老人等特殊住房困难家庭;参与积分制管理的新居民家庭仅可申请租赁补贴。二、配租房源 灵溪坝头村公租房***套,每套建筑面积约为**㎡;龙港七河村公租房***套,每套建筑面积约为**㎡。三、申请条件苍南县居民户口申请家庭应具备以下条件;*.申请家庭在本县无住房或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以下(含**㎡);*.家庭经济状况条件: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苍南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含**%);购有**万元(含)以上(以车辆购置税发票上计税金额为准)或*辆(含)以上非营运车辆(残疾人用于功能性补偿代步的机动车辆和普通二轮摩托车除外)的家庭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家庭成员在各类企业中认缴出资额累计超过**万元(含)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依法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新居民申请租赁补贴应具备以下条件:*.申请家庭在本县无住房或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以下(含**㎡);*.持有浙江省IC卡或《浙江省居住证》,并在我县居住或工作*年以上;*.已参与积分制管理且所取得的积分不低于苍南县保障准入标准;*.未在全县范围内享受过一次性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补贴、稳定就业新居民住房租赁补贴、人才住房租赁补贴、人才购房补贴等政府住房优惠政策。四、申请所需提供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及家庭成员户口簿;*.申请家庭年均收入情况证明;*.无劳动能力者需提供无劳动能力证明。(申请租赁补贴需同时提供:租赁房屋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申报)登记表) 五、申请程序 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新居民向居住地的新居民服务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初审通过,住建部门会同民政、国土进行审核(核对),经公示无异议,予以登记确认。六、申报时间、地点 *.申报时间:****年*月**日至*月 *日; *.申报地点: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新居民申报地点为居住地的新居民服务管理机构)。 七、其他事项联系人:黄瑞栋;联系电话:****-******** ;邮箱: ****** 附件: 苍南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年*月*日 苍南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已在城镇落户农业转移人口家庭申请适用) 注:请如实填报,填改、复印无效 申请时间: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监制申请保障类型(勾选一项)□实物配租 □货币补贴 □租金减免意向房源□灵溪 □龙港申 请 人 信 息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婚姻状况□已婚 □未婚 □离异 □丧偶上年度可支配收入 元户口所在地地址县 镇 社区 □城镇居民家庭 □农业转移人口家庭工作单位(勾选一项)□无职业状况(勾选一项)□退休 □失业 □待业 □灵活就业 □务农□有单位(商户)全称配偶姓名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上年度可支配收入元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姓名与申请人关系婚姻状况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上年度可支配收入元元元元所有申请人数共 人(包括申请人、配偶、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困难证类型证号有效期限年 月至 年 月家庭住房情况(住房性质)房屋坐落*、建筑面积产权人/承租人家庭住房情况(住房性质)房屋坐落*、建筑面积产权人/承租人家庭车辆情况车主车牌号码品牌/车型裸车价值特殊家庭类型□低保 □*-*级残疾人 □孤寡老人 □其他 . 申请家庭具结本人及共同申请人承诺遵照《苍南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文件及相关通知、规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并同意县住房保障部门将所有材料保留存档,同时授权民政、国土、公安等部门到相关单位核查必要信息。 申请人签名: 配偶签名: 家庭成员签名: .户籍地村、居(社区)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盖章)乡镇政府意见(由乡镇对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经济收入情况进行调查初核,提出初审意见) 经办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盖章)县民政部门意见(对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经济收入情况进行核对) 经办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盖章)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意见(对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批地建房、不动产登记情况进行审核) 经办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盖章)县住房保障部门意见 经办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盖章) 苍南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新居民申请适用)注:请如实填报,填改、复印无效 申请时间: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监制申请保障类型货币补贴申请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婚姻状况□已婚 □未婚 □离异 □丧偶上年度可支配收入 元工作单位劳动合同起始时间配偶姓名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上年度可支配收入元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姓名与申请人关系婚姻状况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上年度可支配收入元元元元所有申请人数共 人(包括申请人、配偶、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困难证类型证号有效期限年 月至 年 月家庭住房情况(住房性质)房屋坐落*、建筑面积产权人/承租人家庭住房情况(住房性质)房屋坐落*、建筑面积产权人/承租人家庭车辆情况车主车牌号码品牌/车型裸车价值申请家庭具结本人及共同申请人承诺遵照《苍南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文件及相关通知、规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并同意县住房保障部门将所有材料保留存档,同时授权国土、公安等部门到相关单位核查必要信息。 申请人签名: 配偶签名: 家庭成员签名: .居住地新居民服务管理机构意见 经办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盖章)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意见(对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不动产登记情况进行审核) 经办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盖章)县新居民服务管理部门意见 经办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盖章)县住房保障部门意见 经办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