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关于龙港限价房第二轮申请购买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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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县人民政府决定,同意龙港限价商品房(凯宇花园)第二轮开始销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购买报名时间:****年*月**日— *月**日 二、申请购买报名地点:龙港城镇居民到户籍所在社区报名,其他城镇居民到户籍所在乡镇政府报名 三、申请购买对象条件: *、申请人需具有本县范围内常住非农业户籍满*年(截止****年**月**日,下同),且属于已婚(含离异或丧偶)或年满**周岁的未婚人员;申请人必须以家庭为单位,每户限购一套。 *、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平方米(含**平方米、下同)。 *、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我县****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的*.*倍(含*.*倍、下同),即*****元×*.*倍=*****元。 四、不予申请受理的情形 *、 拥有非住宅的家庭或****年**月**日以后出卖、赠与等方式转移非住宅房产的家庭。 *、 虽未办理房产继承转移登记手续,但法定继承已发生,现实际住房面积不低于人均建筑面积**平方米的家庭。 *、 公房租赁户主因工作调离、退休、死亡等各种原因,虽未办理租赁户名变更或退租手续,但其家庭成员实际居住使用,现住房面积不低于人均建筑面积**平方米的家庭。 *、正在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 *、已经享受政府住房优惠政策或房改政策的家庭(包括购买公有住房、参加集资联建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安居房、批地建房、享受住房货币化分配政策等)。 五、原已核准对象未参加摇号和已摇号未签购房协议的家庭允许再次申购。 六、房源及销售价格 该轮可销售房源有***套,经综合测定销售均价为 **** 元/平方米。 咨询电话:******** 苍南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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