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苍南县教育局关于2018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合格人员名单的公示 (二)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和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温教办师函〔****〕**号)文件规定,经审核,李小燕等*人(第二批)通过****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公示时间共*天,以公示之日起计算。*、反映问题的方式和要求: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县教育局行政审批科反映情况。(地址:苍南县行政审批中心五楼**号窗口,联系电话:****-********。) 苍南县教育局****年**月**日苍南县关于****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合格人员名单的公示(*) .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