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关于开展苍南县2018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根据《苍南县教育局关于做好****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告》有关规定,决定对申请苍南县****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集中分批组织体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体检对象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并通过现场确认对象。二、体检时间安排*月**日(周一)。第一批:下午*:** (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第二批:下午*:**(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月**日(周二)。第一批:下午*:**(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第二批:下午*:**(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月**日(周三)。第一批:下午*:**(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第二批:下午*:**(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月**日(周四)。第一批:下午*:**(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第二批:下午*:** (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三、体检地点苍南县人民医院(新院区)二楼体检中心(灵溪镇玉苍路****号)。四、体检费用小学、初中***元;幼儿园教师未婚女性***元,已婚女性***元。因医院要求,需缴纳现金,请各认定对象做好准备。五、其他注意事项*、所有对象必须按规定时间先到苍南县人民医院二楼体检中心集中领取体检表,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请一定记住本通知附件《****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参加体检对象名单》上自己的“档案号”(现场确认时当天打印的受理单上注明的三位数字)。*、体检时务必带上本人身份证参加,不得代检,否则一律取消认定资格。*、体检前一天晚上应早睡、忌酒,无须空腹。*、孕妇请带上近期B超单复印件,暂不拍胸片;哺乳期人员请带上宝宝的出生证明,暂不拍胸片;胸片有辐射,准备怀孕人员建议放弃本次认定,待下次再认定。 咨询电话:****-********。苍南县教育局行政审批科****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