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苍南县教育局学校章程核准书第58号(苍南县藻溪镇初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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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教育局学校章程核准书第**号(苍南县藻溪镇初级中学)
苍南县藻溪镇初级中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你校校务会议、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并报我局审核的《苍南县藻溪镇初级中学章程》,经县教育局审核、公示无异议,现予核准。
核准书所附章程为最终文本,自发文之日起生效,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请你校及时发布、广泛宣传学校章程,并以章程作为依法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完善法人治理机构,健全内部管理体制,促进依法治校和科学发展。
附件:苍南县藻溪镇初级中学章程
苍南县教育局
****年**月**日
苍南县藻溪镇初级中学章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