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和县公车中心采购公务用车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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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县公车中心采购公务用车项目成交公告和县公车中心采购公务用车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和县公车中心采购公务用车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H-****-***B(MASCG-*-F-H-****-****)
采购方式:询价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采购日期:****年**月**日
定标日期:****年**月**日
项目公告媒体: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成交供应商名称:马******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团塘西路民生小区*幢***-***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见附件。
询价小组名单:何珂(组长)、唐天广、张东
采购人名称:和县公务用车服务中心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东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兴******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城北社区文昌北路***-*号
项目负责人:黄加芳 联系电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成交金额**.*%
收费金额:人民币****.**元
公告期限:本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兴******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城北社区文昌北路***-*号,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和县公务用车服务中心
安徽兴******
****年**月**日
附件:H-****-***B成交公告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