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市中医医院医用雾化器及麻醉呼吸管路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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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芜湖市中医医院医用雾化器及麻醉呼吸管路
项目编号: WH**CG****HW****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年**月**日 **时**分**秒
开标日期: ****年**月**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万春路南侧生命健康城内(医药制造项目三号厂房)
中标金额: ******.**元
中标人资格条件: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经营企业。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医用雾化器;规格型号:B**成人面罩式(含短弯头);数量:****只;单价:**元;服务要求:供货期:合同中约定(不超过*个日历天,具有 ** 小时应急服务, 特殊情况*小时候内送达)。 交货地点:业主指定地点。投标产品具有授权和注册证证明材料;报价考虑到 *.*%配送费,开具增值税发票。按需供货、按实结算。
评审委员会名单:潘施琴、丁庆生、方基姣、芦莹莹、王璟。
招标人名称:芜湖市中医医院
地址: 芜湖市九华山中路***号、南路***号
联系人:史老师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名称:安徽******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潜山县梅城镇桃园路第**幢
项目负责人: 高工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公管【****】***号文 收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不少于*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鸠江区金都檀宫宜家乐农贸市场*楼***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业绩及其他
****** 业绩: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一次性雾化吸入管项目;合同金额:******元;签订时间:***.******.***;
无效投标:
*、安徽******;投标文件中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中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安徽卫熙******,投标文件中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特此公告。
安徽******
****年**月**日
附件下载: 招标文件-芜湖市中医医院医用雾化器及麻醉呼吸管路.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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