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河南省·新乡市·原阳县]原阳县主要道路春节亮化项目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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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阳县主要道路春节亮化项目结果公告
河南省******受原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原阳县主要道路春节亮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原阳县主要道路春节亮化项目
招标编号:原交采****GB***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交货(完工)期:**日历天,安装调试完后验收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年**月**日
评标地点: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成员:马瑞智、王贻胜、晁学芳、杨海军、鲁阳(业主代表)
四、结果内容:
中标人名称:新乡市天******
地址:新乡市平原示范区昆仑路于嫩江路交叉口西北角
法定代表人:尚广强
联系人:靳绪洋 联系电话:***********
中标金额:*******.**元
五、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整,由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六、本次招标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人:原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原阳县新城区安泰街*号
联系人:闫红卫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金穗大道和新中大道交汇处西北角嘉亿明珠商业街**层
联系人:冯平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原阳县财政局:****-*******
本次结果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网上发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年**月**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满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河南省******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