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萧县2019年杨楼镇第五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蔬菜大棚项目XXCG2019433A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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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年杨楼镇第五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蔬菜大棚项目 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萧县****年杨楼镇第五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蔬菜大棚项目 项目编号:XXCG*******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采购日期:****年**月**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萧县龙城镇浙商大市场A**栋 成交金额:******.**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完工 评审委员会名单:郭远玲、陶天让、王诗云 采购人名称:萧县杨楼镇人民政府 地址:萧县杨楼镇 联系人: 陈镇长 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名称:****** 地址: 萧县龙城镇丰收路中段 项目负责人: 陈丽娜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收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 年 **月**日至**** 年**月 **日(*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萧县龙城镇丰收路中段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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