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招标公告(樊城区法院太平店法庭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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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樊城区法院太平店法庭建设项目) 依据湖北省财政厅鄂采计[****]-*****号执行计划的要求,武******受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就“樊城区法院太平店法庭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QSDZB-FY******* 二、项目名称:樊城区法院太平店法庭建设项目 三、招标内容:太平店法庭建设(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万元(财政资金***万元,其他资金***万元)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 投标人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投标人应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cn)查询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查询对象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 *.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函); *. 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 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可从 **** 年 ** 月 ** 日起至 **** 年 ** 月 ** 日止(北京时间每天上午*:**--**:**时,下午**:**--**:**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武******(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号楚天文化创意产业园*号楼*层)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 ***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 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本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应是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七、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武******(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号楚天文化创意产业园*号楼*层) 九、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武******(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号楚天文化创意产业园*号楼*层) 十、公告发布媒体:本招标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一、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联系人:靳辉 电 话:****-******* 地 址:襄阳市七里河路*号 代理机构:武****** 联系人:张保平 电 话:***-********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号楚天文化创意产业园*号楼*层 武******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