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6月26日作出的关于苍南好望角印务有限公司年产400吨纸质印刷品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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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日作出的关******年产***吨纸质印刷品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序号文件名称文号时间原文链接*关******年产***吨纸质印刷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意见 温环苍建﹝****﹞***号****年*月**日见附件温环苍建[****]*********年产***吨纸质印刷品建设项目***.******.***.pdf 公告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收到本批复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温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批复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二O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