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关于2019年6月24日拟对温州星程塑业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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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新建项目灵溪镇建兴路S*-*地块*幢*层***、***、***、***、*********项目以PE粒子等为原辅料,通过吹膜、烫底等工序年产****吨塑料内衬袋。****年*月**日在苍南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刊登了《关于******新建项目环评文件的公告》主要环境影响:营运期废气、噪声、固废等。防治措施:营运期废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的三级标准后纳入污水管网。运营期吹膜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的排放限值。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的*类标准。各类固废分类收集,妥善处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时间:即日起*个工作日 联系人: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行政审批科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苍南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二O一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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