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宜川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宜川县中医医院煤改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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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行审投发〔****〕***号宜川县中医医院:你院报来《关于宜川县中医医院煤改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请示》(宜中医字〔****〕**号)收悉。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现批复如下:一、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陕西省延安市宜川县党湾街。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依托原有锅炉房、泵房、管网等主体工程,安装*台*t/h常压燃气锅炉热水锅炉及其配套装置;锅炉烟囱为单炉单烟囱,供气由陕西************提供,服务对象为门诊住院楼和内科住院楼供暖。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二、总体意见该项目在全面落实《宜川县中医医院煤改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选址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可作为项目实施的依据。三、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环评要求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监理,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环境监理情况,环境监理报告纳入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内容。四、项目竣工后,必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否则不得投入使用。五、《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选址或者防治污染等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六、建设单位对《报告表》内容的真实、可靠性负责。本项目环评批复文件有效期为*年,自批复之日起计算。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本项目环评文件自动失效。七、建设单位是项目选址、建设全过程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公开环境信息的主体,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要求公开建设项目的环评信息,畅通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渠道,保障公众环境权益。八、你单位应在接到本批复**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市生态环境局宜川分局,并按规定自觉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宜川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年**月**日抄送:市生态环境局宜川分局*.公告期限自本批复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届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通讯地址:宜川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投资项目科(宜川县政府大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