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汉中市石门水库管理局专题学习《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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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日,汉中市石门水库管理局党委中心组召开第**次集体学习会,专题学习新修订的《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山”理念,切实提高全局干部职工保护秦岭意识和依法管理水平。? 会议结合工作实际,就《条例》的主要内容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让大家对新修订的《条例》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 会议要求,石门水库作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国家级水利风景区、汉中市饮用水水源地和汉江湿地,生态保护责任重大。进一步学习贯彻好《条例》,积极投身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具体实践,发挥好水利行业作用,意义重大。管理局及下属各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管理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涉及水库的开发建设活动,应当遵循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着力搞好石门水库的水源涵养、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和植被保护工作。在旅游开发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中,要突出生态旅游,要符合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省秦岭旅游专项规划的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要在各自岗位上,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导向,防御水灾害,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生态,为把石门水库建设成为秦岭山水首善区,为建设美丽汉中,打赢青山绿水保卫战作出积极贡献。? 新修订的《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于****年*月**日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修订通过,****年**月*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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