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实施代收代退投标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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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实施代收代退投标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告索引号:*****************A-/****-*******公开目录:政策法规发布日期:****年**月**日主题词:发布机构:昌宁政务服务管理局文 号: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云政办发〔****〕**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委托代收代退的投标保证金,将正式启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实施保证金代收代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自****年**月**日起(各招标代理机构在发布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载明),委托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代退的投标保证金,正式启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实施代收代退工作。 二、缴纳方式:投标人按照投标项目标段所生成的银行账号缴纳。 三、退还方式: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结果公示发布时,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向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申请,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原缴纳保证金银行账号(基本账户)返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及利息。中标人在中标合同签订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向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申请,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原缴纳保证金银行账号(基本账户)返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及利息。 四、资料下载:各单位相关人员根据需要可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学习园地、招投标学习区栏目下,自行下载《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保证金系统操作手册》进行学习。 五、服务保障:北京******负责技术保障工作。 服务咨询联系电话:***-********(*:**-**:**),QQ:**********。 特此通告 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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