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关于成立实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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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各国有水管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和省水利厅、市水利局关于全面推进河长制有关要求,统筹加强对我局推进河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五莲县水利局推进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公布如下: 组 长:崔祥华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钟希伟 党组副书记、主任科员 李保满 党组成员、主任科员 崔荣军 党组成员、主任科员 孙木远 党组成员、副局长 胡宗峰 党组成员、副局长 汤志明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刘润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淑兰 党组成员、副主任科员 魏代富 龙潭沟水库管理所所长 厉红岩 石亩子水库管理局局长 仲召明 水土保持办公室主任 成员: 徐锡恺 办公室负责人 田乐民 财务科负责人 王晓梅 工程管理站负责人 杨金宝 农水站负责人 孙国玉 水土保持办公室负责人 任文海 质量与安全监督站负责人 李春峰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 宋凯亮 水利移民办公室负责人 郑兆伟 人事科负责人 郑淑德 林水会战办公室负责人 胡善奎 水政监察大队负责人 贾江山 水资源办公室负责人 王传武 行政审批科负责人 姚郭辉 水产中心负责人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水利部,省委、省政府以及省水利厅,市委、市政府以及市水利局,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研究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有关重大问题;负责推进河长制工作的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等工作。负责牵头研究制订全县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工作方案、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指导、协调、推动和督促全面推行河长制措施的组织落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孙木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晓梅兼任副主任。其他工作人员从有关科室抽调,实行集中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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