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太和县李兴镇一事一议道路硬化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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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县李兴镇一事一议道路硬化项目第一标段
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太和县李兴镇一事一议道路硬化项目第一标段
项目编号:FSCG_TH*******-*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采购日期: ****年**月**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双清路**#计划生育学校***室
成交金额:******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新建**cm厚水泥混凝土路面****㎡。
项目经理:李富贵
工期:签订合同后 ** 日历天,质保期:交付使用之日起*年
质量标准:合格
评审委员会名单:王力、徐芳、马黎黎
采购人名称:太和县李兴镇人民政府
地址:太和县李兴镇
联系人:谢主任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号置地广场E座办****室
项目负责人:孙工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按阜阳市阜政办秘(****)**号文件和阜政发(****)**号文件收取;
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费:以成交价为基准,按皖价服【****】**号文件收取。
收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太和县民安家园B**栋*楼安徽金泉窗口,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太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地址: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人民中路县政府大院综合楼四楼。
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太和县李兴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