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平县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需求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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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需求公示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项目名称:东平县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预算控制价:**万元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项目概况:东平县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具体内容详见货物清单。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东平县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数量详见附件。 *.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东平县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采购及安装使用需求。 *.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国家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最新标准。 *.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工信部联企业[****]***号、鲁财库〔****〕**号、财库[****]**号、财库[****]***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交付或实施时间:签订合同接到甲方供货通知后**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交付或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需满足的服务标准: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供应商须具备本次采购货物的相应经营范围及供货安装能力;***.******.***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评标办法:比照最低评标价法三、论证意见:无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天: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五、意见反馈方式: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六、项目联系方式*、采购单位:东平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东平县城安山路以东府后街以南联系人:刘大鹏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怡和泰山******地址:山东省泰安市金山西巷**号联系人:李慧联系方式:***********发布人:经办人发布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 相关信息*、东平县人民检察院东平县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需求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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