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北京西路18号(原芜湖市公安局)房产及土地使用权挂牌转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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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西路**号(原芜湖市公安局)房产及土地使用权挂牌转让公告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芜湖宜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委托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北京西路**号(原芜湖市公安局)房产及土地使用权,按本公告内容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交易活动。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合法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限制条件。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北京西路**号(原芜湖市公安局)房产及土地使用权挂牌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承担相关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我方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违约行为,给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意向受让方等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以本项目设定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二、转让标的简况
北京西路**号房产及土地使用权为原芜湖市公安局原办公楼及办公用地,位于芜湖市镜湖区,距离中山路步行街约***米,其具体包含**幢房产和*块土地使用权,房地产权利人及土地使用权人为芜湖宜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具体如下:
*、十二层钢混结构办公楼,建筑面积****.**㎡,权证编号:房地权证芜镜湖区字第**********号;
*、六层混合结构办公楼,建筑面积****.**㎡,权证编号:房地权证芜镜湖区字第**********号;
*、三层混合结构办公楼,建筑面积***.**㎡,权证编号:房地权证芜镜湖区字第**********号;
*、一层砖木结构办公楼,建筑面积**.**㎡,权证编号:房地权证芜镜湖区字第**********号;
*、二层混合结构办公楼*幢,建筑面积分别为**.**㎡、***.**㎡、***.**㎡、***.**㎡,权证编号:房地权证芜镜湖区字第**********号、房地权证芜镜湖区字第**********号;
*、一层混合结构办公楼*幢,建筑面积分别为**.**㎡、***.**㎡,权证编号:房地权证芜镜湖区字第**********号、房地权证芜镜湖区字第**********号。
*、土地使用权面积为*****.*㎡(约**.*亩),类型为出让,用途为办公,终止日期至****年*月**日,权证编号:芜国用(****)第***号。
三、转让方
芜湖宜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四、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本次标的转让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的程序,并取得了芜湖市国资委批准。
五、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资产评估的委托方:芜湖宜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评估机构:芜湖徵瑞资产评估事务所。
*、评估基准日:****年*月*日。
*、评估报告名称及文号:《芜湖宜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拥有的位于芜湖市镜湖区北京西路**号(芜湖市公安局)办公用房拟对外出售市场价格资产评估报告书》(徵瑞评估报字[****]******号)。
*、评估对象:芜湖宜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拥有的位于芜湖市镜湖区北京西路**号(芜湖市公安局)办公用房。
*、资产评估结果:人民币**,***,***.**元。
*、评估备案机构:芜湖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六、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交易条件
*、标的转让底价:人民币****.*万元。
*、标的转让价款支付方式及要求:
(*)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支付转让价款不得少于总成交价款的**%。
(*)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对未支付的转让价款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
(*)剩余转让价款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一年内付清。
(*)全部转让价款应支付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与标的转让的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承诺:对转让方拟定的《产权交易合同》(样本)内容已全面了解,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意向受让方承诺:已现场勘察了转让标的,对转让标的进行了详细了解和调研,均放弃对转让标的提出数量、质量、外观、结构、权证情况等方面的异议,对其存在的风险已做了充分预判,竞得转让标的后的所有风险自行承担,与转让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无关。
(*)意向受让方承诺:在受让方支付价款不少于总成交价款的**%后*个工作日内,双方按照移交日现状办理转让标的移交(其中二层的混合结构办公楼*******用房,建筑面积分别为***.**㎡、***.**㎡,权证编号:房地权证芜镜湖区字第**********号,不在移交范围内,待受让方付清全部价款后以移交日现状移交)。
(*)意向受让方承诺:截至移交日转让标的所欠交的各种费用(包含不限于水电费等)由转让方承担;自移交之日起,因受让方未尽到妥善管理的义务导致的房屋损毁、灭失,造成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等,均由受让方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意向受让方承诺:同意付清全部价款后,凭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在*个工作日内,开始与转让方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的过户手续。
(*)意向受让方应承诺:本次转让标的房屋建筑面积及房屋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以权证登记为准,如与实际建筑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存在差异,则不调整成交价款。
(*)意向受让方承诺:涉及本次标的转让的相关税费根据标的所在地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二)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七、挂牌信息
(一)挂牌公告期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信息发布期满后: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长延长至****年*月*日),其他挂牌条件不变,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数量不少于*个且至该延长周期结束时,本项目挂牌公告期结束(如转让方或相关管理部门在公告延长期间提出终止,则本项目挂牌公告期结束)。
(三)报名时间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如挂牌公告期延长,按延长挂牌公告期作相应顺延,每工作日*:**至**:**,**:**至**:**)。
(四)交易保证金的交纳要求及处理
*、交易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万元。
*、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报名截止时间前(如挂牌公告期延长,按延长挂牌公告期作相应顺延。),意向受让方将交易保证金全额支付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否则视同意向受让方自动放弃标的的竞买。
*、交易保证金处理:
(*)意向受让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如非转让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a.挂牌期间(含延长挂牌公告期),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已提出有效申请并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后单方撤回申请的。
b. 挂牌公告期结束,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有效报价或未按要求签订《网络报价成交确认单》的。
c. 挂牌公告期结束,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或参加后续竞价程序但均未报有效报价导致标的流标的。
(*)意向受让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如非转让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作为违约金:
a.受让方在签订《网络报价成交确认单》后的次日起*个工作日内,未按要求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b.受让方按要求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受让方未按《产权交易合同》要求履约并且《产权交易合同》中有该违约约定的。
(*)意向受让方发生以上(*)或(*)项下的违约行为,导致《产权交易合同》无法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对挂牌标的进行重新挂牌。重新挂牌交易时,违约的意向受让方不得报名参加竞买;重新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低于本次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本次交易中的交易服务费及因意向受让方违约而重新挂牌导致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迟延履行期间的滞纳金(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迟延履行期间为本次挂牌交易付款期限届满次日起至重新挂牌交易付款期截止之日,滞纳金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双倍计算),均由违约的意向受让方承担。
(*)签订《网络报价成交确认单》后*个工作日内,成交双方向安******支付约定的交易服务费,否则,安******于签订《网络报价成交确认单》后的次日起第*个工作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成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
(*)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交易保证金(扣除受让方应交的交易服务费后的余款)作为受让方对《产权交易合同》的履约首付款。
(*)未竞得本标的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标的成交后的次日起*个工作日内退还。
(五)报名地点
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安徽省芜湖市渡春路*号(芜湖市人大原办公楼))。
(六)出让文件
每套报名资料费人民币***元,不论成交与否,资料费概不退还;购买资料时,意向受让方应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提供相关报名资料。
(七)报名时应提交的主要资料
详见转让标的《出让文件》。
(八)意向受让方资格审查
由转让方、芜湖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等共同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资格进行审查。时间由转让方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商定。
(九)交易方式
*、挂牌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意向受让方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组织下进行报价,意向受让方的报价不得低于转让底价,并于报价结束后现场签订《网络报价成交确认单》。
*、挂牌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成交价格及受让方后,受让方于报价结束后现场签订《网络报价成交确认单》。
*、交易方式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确定并另行通知。
*、加价幅度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确定并另行通知。
(十)交易时间
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确定交易时间,并另行通知。
(十一)受让方付清标的全部转让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个工作日内,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八、联系方式
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 联 系 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 传 真:****-*******
联系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渡春路*号(芜湖市人大原办公楼)
芜湖宜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日